地震来了,他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时间:2023-08-06 19:51:25 来源: 百度新闻


· 民法剧场

凌晨两点,吴桥感觉整个床在晃动。

起初他以为是做梦,不知谁喊了一声“地震来了”,他这才翻身起来。


【资料图】

他迅速把手机从充电器上拔下来,窜进孩子的卧室,“快起来,地震了。”

孩子迷迷糊糊地揉着眼睛,“爸爸,我刚才感觉晃的可厉害了。”

吴桥迅速拽起她,拉着就往外跑,电梯不能坐,只能走步梯。所幸里面人不多。

吴桥开上车后,地面还在晃动,他得赶紧把孩子送到附近开阔的广场,再去他爸妈那边的小区接他们。

车开出小区后,右边的临街住宅三十多楼的高层,明显比左边五楼的多层晃动的更厉害。

0.1秒的权衡后,吴桥拐入左边车道逆行。

吴桥浑身颤抖,手紧紧的抓着方向盘,眼看快到广场了,只听“咣当”一声,撞车了。

车被迫停下,吴桥心说毁了刚要下车,只见对面车里的人把车窗拉下来,冲他大喊:“别管了,赶紧去前面广场,命要紧。”

那声音一点都不温柔,却让吴桥颤抖的心一瞬间柔软下来。

· 微剧点评

吴桥逆行造成对方车损,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说,不应当。

紧急避险,系合法行为,是指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利益免受更大的损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他人损失。紧急避险行为须满足的构成要件有:1.目的必须是为了使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危险的损害。2.必须是对正在发生的危险。如果危险尚未发生或者已经消除,或者虽然已经发生但不会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则不能采取避险措施。某人基于对危险状况的错误认识甚至臆想而采取避险措施,造成他人利益损害的,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避险行为具有现实紧迫性,即如果面对突然而遇的危险,不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就会造成更大的损失。4.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即避险人应尽可能以小的损害来保全更大的合法利益。满足上述四个要件,即可构成紧急避险。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当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要区分对待:1.如果避险人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采取避险行为,造成另外其他人利益的损害,应当免除避险人对该其他人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避险人是为了本人的利益而采取避险行为,造成第三人利益损害,避险人作为受益人,应当对第三人的损害给予适当补偿。

剧场中,吴桥逆行致损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对于造成的第三人损害,应当免于赔偿且适当补偿。

· 剧场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原标题:《地震来了,他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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