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新任命首席研究总监和首席投资官 调整投行组织架构

时间:2023-07-12 09:58:55 来源: 界面新闻


7月10日晚,东方证券(600958)宣布了公司投行业务的组织架构设置、两项高管人事任命。

人事任命涉及研究所所长、固收总部总经理


(资料图片)

东方证券表示,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陈刚为公司首席研究总监、聘任吴泽智为公司首席投资官。两名高管在东方证券任职均超过10年。

陈刚现任东方证券证券研究所所长。据悉,2005年9月至2012年5月,陈刚担任东方证券证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所长助理、执行董事,2012年5月至2014年2月担任光大证券证券研究所总经理。2014年回到东方证券,至今担任公司证券研究所所长。

吴泽智现任东方证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总经理、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总经理。

自2005年起,吴泽智就在东方证券任职,从公司固收业务部门干起。2005年4月至2010年10月,吴泽智担任东方证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业务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后逐步升任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职位;2021年3月起担任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总经理,2021年8月起担任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总经理。

投行事业部架构清晰,下设五个一级部门

同时,东方证券公告了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组织架构设置。

历时两年的合并投行子公司工作,终于到了收尾阶段。

2021年6月21日,东方证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投行”)相关议案。

东方证券表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将对公司投行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进而提升公司综合金融服务水平。一是公司投行业务牌照分割问题将得以解决,有利于充分发挥全牌照的优势,提高展业效率;二是能够有效解决东方投行作为子公司经营时,流动性风险等指标对开展投行业务的影响和制约;三是公司投行作为部门整体运作,管理与决策效率将有效提升,有利于推动公司投行业务整体发展。

2023年2月底,证监会核准批复了东方证券关于吸收合并东方投行暨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

批文显示,吸收合并完成后,东方投行解散,其北京分公司变更为东方证券北京分公司;核准东方证券业务范围由“证券承销”变更为“证券承销与保荐”;三是东方证券按规定将申请并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此次公告称,东方证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吸收合并投资银行业务东方投行后,根据监管规定和业务整合要求,东方证券设立投资银行业务执行委员会、投资银行事业部和内核总部等机构,负责组织和开展投资银行相关业务。

其中投资银行事业部包括五个一级部门,由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债券业务总部、并购业务总部、质量控制总部、资本市场总部组成。

目前,东方证券正在等待新的许可证,等取得证监会换发后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这一投资银行业务组织架构将会正式启动。

据东方证券2022年年报介绍,其投行业务主要通过东方投行及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投资银行业务总部(筹)进行。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81亿元,占比9.29%。

其中,东方投行主要从事股票的承销与保荐、公司债和企业债等债券的承销、并购重组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主要从事政府债、金融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的承销服务;新三板推荐挂牌业务于2022年8月由东方投行转移至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筹)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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