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属于债权还是股权?什么是优先股 优先股的基本性质在哪里?

时间:2022-05-30 13:46:18 来源: 中投网


和我们时接触的普通股票不同,优先股具有独特的质,那么它具体是属于股权还是债权?我们怎么来理解?让我们一起来对优先股进行一个了解吧。

优先股属于债权还是股权?

优先股是股票的一种,属于股权,而像债券则是属于债权。之所以被称为优先股,主要是由于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就享有优先权。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一般情况下是税后的,而且是预先就已经定明股息收益率,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因此其风险较小。但在公司经营状况比较好的情况下,优先股能够获得的收益就会比普通股要少。

优先股的持有者对公司事务没有无表决权,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优先股股东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总的来说,就是利用这些来换取相对稳定的收益,以及优先获取利润的权益,如果说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

以上就是关于优先股的介绍,投资者在选择购买优先股之后,优先股股东可以按照规定将股票回售给公司,但不能将优先股转变为普通股。

一、优先股的基本质在哪里?

(一)优先股的定义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优先股的定义。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普通股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种类的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2.优先分配利润。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在完全支付约定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应在章程中明确规定:(1)优先股是采用固定股息率还是浮动股息率,如采用浮动股息率,应明确其计算方法;(2)公司在有可分配净利润的情况下,是否必须分配优先股股东应得股息;(3)如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不足优先股股息,不足的差额是否应结转下年;(4)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后,是否有权再参加普通股股东一起分配剩余利润。

3.优先分配剩余财产。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依法定程序清偿债务后,如果有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欠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余额,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优先股持股比例分配。

4.优先股股东表决权的限制和恢复:

(1)限制。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但涉及优先股股东权益的有关事项的股东大会,优先股股东应予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而且,对于所作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恢复。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对于股息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对于股息不能结转到下一年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

5.优先股的转换和回购。公司可以在其章程中规定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发行人回购优先股的条件、价格和比例。转换选择权或回购选择权可规定由发行人或优先股股东行使。发行人要求回购优先股的,必须完全支付所欠利息,优先股回购后应相应减记发行在外的优先股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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